我國有害生物防治背景下PCO產業的不足之處
有害生物防治業(pestcontroloperation,PCO)是針對侵擾人類居住環境、危害人類健康的有害生物進行綜合治理和控制的一類服務性行業。從最初形成到近幾年適應市場需求而不斷變化,有害生物控制業在我國已經有十幾年的發展歷史[1],目前已形成初步的行業規模和市場化運作模式,特別是在2008年四川省汶川地震后的衛生防疫,2008年北京奧運會病媒生物防控,國慶60周年慶?;顒拥男l生保障,以及每年各市(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區的創衛工作中,都有PCO公司活躍的身影,并表現出其特有的靈活性,以及不可比擬的專業性。鑒于此,政府相關部門也越來越重視并支持PCO行業的發展。由于PCO在我國還是一門新興的產業,尚處于初級階段與國外同行業相比在行業規范、企業管理、技術經驗、市場研發、大眾接受程度和從業人員構成、人員素質等方面均有很大差異。
我國PCO行業從艱難起步到穩步發展,直至目前國內企業數量仍迅速增加。在蓬勃發展的背后,仍存在著不少問題。在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旅游、餐飲、商貿等行業相對多、要求高,造成國內PCO行業多集中在這些地區,競爭十分激烈。一些更需要PCO服務的環境較差、經濟不發達地區反而形成地域壟斷,價格虛高,不利于PCO的發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容易導致惡性循環。
目前,PCO行業對于國人來說尚屬新生產業,對其認知、認識度不夠。有害生物防治員的培訓工作尚未被列入國家職業人才的培訓范疇,職稱的申報及評定工作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和部署,對專、本科畢業生缺乏一定的吸引力。PCO從業人員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業的整體服務質量、科學技術運用以及行業形象的提高。國內大多數PCO從業人員學歷低,沒有接受良好的系統培訓,缺乏害蟲防治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從而無法落實有效的防治技術。
我國雖有地方性法規,但沒有全國性的PCO管理規范,技術指導和監測評估體制不健全,沒有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操作規范,服務質量難以評估和比較,防治操作無規范可循,使PCO行業得不到有效管理和引導。國內多數企業防治技術水平低,無法秉承PCO“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的核心理念,配制的藥劑與設備不能滿足不同環境的施藥要求。國內PCO企業未建立有效害蟲監測、抗性調查、藥效評價體系,為取得明顯的除害效果,多數企業采用加大消殺藥劑用量和施藥頻次,致使有害生物產生抗藥性,影響化學防治效果。
目前我國已經出臺《有害生物防治服務機構等級評定》、《病媒生物綜合管理技術規范衛生用殺蟲劑采購指南》等6項相關標準,但這些標準遠遠不夠。①缺少PCO資質認證法規,造成行業內從業人員良莠不齊,破壞PCO在社會的形象;②沒有服務評估標準,雖然行業內有部分的法規來約束PCO的服務,例如國家制定檢查衛生城市的除四害標準,但不適合作為評估PCO服務優劣的依據。沒有標準不利于PCO企業對自身服務的認識,不利于監管部門的監督評估,也不利于保護客戶的正當權益。因此,國家、行業應盡快完善全國性的PCO服務機構相關法規或規章,引導企業健康發展。
PCO行業的整體提升,離不開各個公司努力。隨著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有了更高的要求,服務質量與管理成為企業發展的生命線。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PCO企業應該加強與政府溝通、完善管理模式、抓好服務質量、提高員工素質等,獲得公眾信任度,以提高市場競爭力。
(本文部分內容引用自齊宏亮《衛生城市病媒生物防治視角下的PCO》、付彥平、高希武《國內PCO行業從業人員現狀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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